2020年扬州考点护考、卫考考生重要考试提醒
根据《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江苏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苏卫考办发〔2020〕3号)的精神,所有参加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扬州考点考生均须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方可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扬州考点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12、13日举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9月12日、13日、19日、20日、26日、27日进行,请考生按照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准时参考。
二、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及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日至12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4日至12日。
四、考生防疫要求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苏康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在考前完成14天集中隔离且2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其中机考考生还需自备乳胶手套,除身份确认外,应全程佩戴;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
2. 考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并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持“苏康码”绿码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以及出现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的,经医务人员排查有流行病学史的,不得进入考场,应立即安排现场救护车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无流行病学史的,可安排在隔离试室考试,由防疫人员指导防护。
考生入场后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且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送诊。
因上述情形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或集中隔离期未满、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须严格遵守防疫相关管理规定,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考生须到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下载专区下载填写《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并于考试当天交给考务人员。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入场需接受健康查验。请考生做好相关准备,预留充足的时间到达考场,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