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报名点,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此项考试,2013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且合格证书和考试申报表已下发到我院的考生。合格证书和考试申报表未下发的考生(详细名单见附件)须等候电话通知。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14年5月4日至16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
四、领取证书办法及所需材料
(一)领取证书办法
本次证书领取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各报名点或报考单位统一领取,二是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各报名点或报考单位统一领取的,单位领取人在本院领取到证书和考试申报表后,应及时通知证书持有人领回合格证书和考试申报表。
(二)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各报名点或报考单位统一领取须提交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列明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合格人员名单(名单中需列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单位)。
2.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须提交的材料:
(1)证书持有人本人身份证;
(2)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可以委托他人代领,除提供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证书持有人手写委托书一份。
五、注意事项
(一)统一领取合格证书和考试申报表的报名点或报考单位,可先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列明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和领取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合格人员名单(名单中需列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单位)传真至深圳市考试院,传真号码:82265358,待我院工作人员将合格证书和考试申报表准备好后通知领取人。
(二)合格证书和考试申报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三)整理合格证书和考试申报表过程中发现有17名考生的合格证书和考试申报表未下发。合格证书和考试申报表未下发的考生(详细名单见附件)须等候电话通知。如有疑问,请拨打83777159联系考试院工作人员。
附件:合格证书和考试申报表未下发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合格证书和考试申报表未下发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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