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卫健委关于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内江考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医考发〔2020〕1号)的安排,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2020年4月13日—1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4月13日:市一院、市疾控、市中区和经开区。
4月14日:市二院康复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六院和东兴区。
4月15日:资中县。
4月16日:市二院和威远县。
4月17日:市中医医院和隆昌市(见附件6)。
现场审核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本人照片采集和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不接受补报名。请各县(市、区)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核,现场报名后考生信息原则上不予修改。
(二)地点。
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多功能厅。
(三)现场审核(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此表将于现场资格审核后生成。(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
2.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网报成功后打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部队现役考生统一使用身份证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码有效期至6月30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考点审核人员签字确认)。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见附件1),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执业时间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2)(变更注册地点的需要提供首次注册证明,执业时间应连续不间断)。
7.西医执业(助理)平级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需提供“西学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及满1年的中西医结合岗位考核合格证明。
8.报考中医类别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9.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10.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见附件4)。
11.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交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的证明(见附件5),证明需所在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助理报考执业医师的,执业医师报考类别必须与报考助理时的学历类别一致。
12.考生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原件、复印件均按照此顺序分别装订整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要完整、清楚,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考生资料由所在医疗机构和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验、盖章,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考生资料由所在单位核验、盖章后,一并于审核当日带到医科校现场审核。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报名资格规定及材料收取清单,认真做好考生报名材料初审,仔细核查材料避免因材料漏报导致考生现场审核不及时,更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
三、按照国家、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佩戴口罩,申请健康码,做好体温检测及外来人员登记。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一律从学校正门入校接受检测,如有驾车请按学校要求在操场规范停车。
四、联系电话
内江考点:0832-8323711、0832-2210025。
考风考纪举报: 0832-2210025、0832-8323711。
五、其他事项
(一)临床、中医、乡村全科类别实践技能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我市公共卫生、口腔类别和部队考生报名和现场审核在内江进行。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有关信息,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
(四)网上报名后要记住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网报密码等相关信息,自行打印准考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会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通知准考证打印时间。
(五)照相和相片上传在现场报名时统一进行。
(六)网上报名时各项信息务必认真查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真实,工作单位前面一定要填上市、县(区)以免影响医师资格证的发放。
(七)现场报名时考生务必本人到场照相与签字确认。
(八)请考生提前按照规定将审核材料加盖单位和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的公章。
特此公告。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