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滁州市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安徽省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卫医秘〔2019〕2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报名网址为:www.nmec.org.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28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至2月28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报名点公告。
二、报名条件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 ”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 :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二)2019 年我省将开展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试点工作。所有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仅限于安徽省立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和宿州市立医院等五个国家基地进行,并按照《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时间技能考试试点实施方案(2019 版)》的要求组织实施。考生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参加当年和次年的医学综合笔试。
(三)2019 年我省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 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进行修改。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3.2019 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1)。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2015 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专业型研究生还需提供专业学位证书。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
6.安徽省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 2);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 3)。
7.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8.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19 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 4)。
11.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四、考试范围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类别启用 2019 版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 年版》。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9 年 6 月 10 日至 6 月 23 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的时间为准(技能考试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二)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9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9年8月24日和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4 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4日、2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2019年8月23日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19 年8月23日 17:00-18:00。
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2019年 8 月 23 日 17:00-17:30
六、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阶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时间段为 3月1日至3月30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进行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时间段为 7 月10日至7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卫生计生部门部分职业资格考试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7〕19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87 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认证〔2017〕9 号),我省医师资格考试费收取如下:
1.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卫、中医类别为 219 元/人;口腔类别为 269 元/人。
2.医学综合笔试费。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实行纸笔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 216 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 108 元/人。口腔、公卫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 236 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 118 元/人。
3.乡镇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按照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用的标准收取。
七、注意事项
(一)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考生在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的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使用虚假材料报名”进行处理。
对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也将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皖卫医〔2016〕31号)的规定,给予不良记分。
(三)考生要高度重视考试缴费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不受理考生补缴费申请。
(四)今年考生仍将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由考点打印发放。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 6 月 1 日至 6月 9 日,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2日。
(五)我市报名点共9个,分别为:市直、琅琊区、南谯区、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天长市、明光市。
各报名点咨询电话为:
市 直:3072757;琅琊区:3043786;南谯区:3707961;
来安县:5612517;全椒县:5197002;定远县:2163322;
凤阳县:6712353;天长市:7331310;明光市:8092891。
滁州市卫计委
2019年1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4: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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