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县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医考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9年2月20日—2月28日(上午9:00-12:30, 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彭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311室(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48号)。
二、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特别说明: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使用A4纸,且所有复印件均需签“与原件相符”字样,由单位具体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考生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交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6.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7.在社会办医机构等单位报考的考生以及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军队现役考生需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各试用机构应当对试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证明等进行严格把关,不得让考生随意挂靠报考。为考生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不实,由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对于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生,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考生报名上传的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将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四)为了确保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提交有关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认真核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的与考生本人相关的信息,现场签字确认后,报考基本信息不再更改。考生的主要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
(五)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其报考单位必须为乡镇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申请注册时执业地点限定为该乡镇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必须经所在乡镇卫生院核实,同时加盖该卫生院公章。
(六)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工作。
咨询电话:023-78449546。
四、缴费安排
2019年缴费执行网上分段缴费,重庆考区资格审后考生自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关注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和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http://www.cqwsrc.com/)。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民 族 |
|
所学专业 |
|
医学学历 |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证 件 有效期 |
| ||||||
报考类别 |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
邮编 |
| ||||||||
登记号 |
|
法人姓名 |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件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
医学学历 |
|
所学专业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
报考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证 件 有效期 |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
邮编 |
| |||||||
登记号 |
|
法人姓名 |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件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
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