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福建考区、陕西考区、扬州考点医学综合考试将于11月13-14日陆续举行。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陕西省:
关于陕西省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考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和第一试延考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法〔2021〕10号)要求,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医学综合考试将于11月中旬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时间
(一)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和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
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5-17: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5-16:35。
二、考试形式
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2021年11月5日至12日期间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其他
考前培训与演练相关工作另行安排通知。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福建省:
关于福建省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时间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福建考区医学综合考试将于11月13-14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和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5-17: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5-16:35。
二、考试形式
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于2021年11月5日至12日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重新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其他
(一)我办将于2021年10月20日0时至10月24日24时开通本次考试网上补缴费通道。请前期通过实践技能考试(含技能成绩在有效期内),但未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7月1日至7月6日24时)缴费的考生,于上述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补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福建省本年度将不再组织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
(三)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将于11月5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省卫健委官网-专题专栏-考试服务栏目”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医师资格考试福建考区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江苏扬州:
扬州考点2021年乡村助理医师第一试延考时间确定,考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延考类别与2021年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报考类别相同。
考生须于2021年11月5日至12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提前打印签署《2021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于考试当天携带至考场。
官方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试点和
扬州考点第一试延考工作的公告(苏医考委〔2021〕6号)
为做好2021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试点和扬州考点第一试延考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健康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和第一试延考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21〕10号)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名
(一)“一年两试”试点
1.报考人员
我省范围内除扬州考点外的其他市考点,已报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2021年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2.报考类别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
3.报名时间
“一年两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2021年10月19日起至10月24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
4.考试缴费
“一年两试”考生网上缴纳考试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逾期未缴费视同自动放弃考试。
(二)扬州考点第一试延考
因疫情影响,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扬州考点延期进行,考生无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纳考试费。
延考类别与2021年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报考类别相同。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至14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一年两试”试点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和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扬州考点第一试延考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和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5-17: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5-16:35。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于2021年11月5日至12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提前打印签署《2021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于考试当天携带至考场。
(二)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及承诺书,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卡为绿色、承诺书填写完整、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在计算机上考试时,应于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操作。
(四)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21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澳门为红黄码区)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离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为绿色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因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本次考试。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考点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八)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并同时服从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考风考纪
考生应加强《执业医师法》《刑法修正案(九)》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等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抵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考试相关纪律,维护考试良好秩序。
附件:1.2021年“一年两试”试点和扬州考点第一试延考时间安排
2. 考生健康承诺书
3. 各考点及考区联系方式
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2021年“一年两试”试点和扬州考点第一试延考时间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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