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各地发票领取规定不一样,下面根据已公布的报名公告整理了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山西:
发票领取:考试30日后,报考人员可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栏目处查看《电子票据领取流程》,按照操作要求领取考试票据黑龙江:
报考人员如需缴费票据,请按规定时间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中心公告”栏目通知),领取电子版缴费票据。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
工作安排 | ||
2022年9月1日-9月8日 |
网上报名 | ||
2022年9月1日-9月9日 |
在线资格核查(节假日休息) | ||
2022年9月1日-9月13日 |
网上缴费 | ||
2022年10月17日-10月21日 |
领取电子版缴费票据 | ||
2022年11月1日-11月3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22年11月5日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一)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二) | ||
2022年11月6日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 综合知识与技能 | ||
2023年1月中旬 |
通过网站(www.cpta.com.cn或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
甘肃:
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选择特色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不可更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
海南:
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每人每科55元。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4天内办理(详见附件7),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附件7
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序号 |
姓名 |
手机号码 |
报考科目 |
缴费金额 |
缴费日期 |
例 |
张三 |
13888888888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888.88元 |
2021.4.8 |
1 |
|||||
2 |
注:第一步:考生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zcksc_jyj@hainan.gov.cn;第二步:微信添加“电子票夹”小程序并实名认证,在“票夹”查阅到发票信息后可自行下载打印。
广东: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河南:
网上缴费时需提交考生个人邮箱信息,缴费成功后电子票据发送至邮箱,考生收取票据如遇问题请拨打电话0371-61612532。天津:
(七)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验证码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湖南:
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上海:
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
陕西:
需要开具发票的应试人员,请于2022年11月4日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新疆:
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登记申办。浙江:
根据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 60 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 “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北京: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 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 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广西:
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jsfs.yeepay.com/xzjy-nontax-app/invoice?merchantNo=10012099137)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重庆: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福建:
为有效应对疫情,做好因突发情况造成的停考、退费等情况,2022年考试报名发票领取方式变更为: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不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45个工作日内,我们会在报名网站发布电子票据领取通知,考生通过关注“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并获取其本人手机号关联的财政电子票据。
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辽宁:
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市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辽宁大连:
需要缴费收据的应试人员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1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领取。
湖北: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四川:
电子发票打印时间:9月26日至12月31日。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附件4
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电子发票打印流程如下:
1. 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点击“电子发票”。
2. 进行身份验证。
3. 根据考试项目,点击“获取电子票号”。
4. 获取到票据信息后,将显示:
5. 点击票据信息下方链接,弹至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pj.scsczt.cn/billcheck/html/index.html#/home),按界面提示操作,填写对应的信息,即可获取您的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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