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得知,青海省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21日9时-7月1日18时,报名有关事宜如下:
二、报名安排和流程
报考考试名称 |
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
1.发布报名公告 |
6月17日 |
2.网上提交信息 |
6月21日9时-7月1日18时 |
3.网上资格审核 |
6月21日9时-7月2日17时 (仅正常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
4.网上缴费 |
6月21日9时-7月3日24时 (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 |
5.准考证打印 |
10月15日9时-10月18日24时 |
6.考试 |
10月19、20日 |
7.成绩发布 |
11月下旬(仅为预计时间) |
8.资格复核 |
成绩发布后30日内(仅为预计时间) |
9.领取证书 |
资格复核后30日内(仅为预计时间) |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条: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我们都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我们鼓励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对于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全程监管。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对所有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核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四)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报名操作流程
(一)考务流程
(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总流程:注册→完善账号信息→填写报考信息→信息确认→资格审查→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1.注册:访问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网上注册需填报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报考人员需牢记用户名及密码,并确保身份证号、姓名、邮箱和手机信息完整准确。
2.完善账号信息:首先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系统弹出照片上传成功的提示后,进入个人中心进行数据完善,依次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维护”、“学历信息维护”、“学位信息维护”、“工作经历维护”、“联系方式及密保问题维护”等,待到“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
注意:核查未通过或者需现场核查的学历或学位不会影响后续报名,可先进行报考信息填写,在资格核查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核查”、“需要现场核查”、“核查不通过”并且未在考试内使用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可以自行删除。
3.填写报考信息:选择相应的报考考试进入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报名信息(务必保证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及科目信息准确。报考全科时,输入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应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报免试科目时,必须满足专业职务、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报考人员自愿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仅有一次撤回承诺的机会,撤回承诺后将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将直接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设置“省外考生考区”、“西宁市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六个考区,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考前实际居住地选择相应考区,原则上省外来(返)青的考生选择“省外考生考区”,居住地在黄南州的考生选择“海东市考区”,果洛州、玉树州的考生选择“海南州考区”。
4.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在保存报名信息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一定要进行信息确认步骤,否则不会进入资格审查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的可直接缴费。(已经作出承诺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可免于核查。)
系统没有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将进行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步骤:
人员范围及上传材料:
(1)不适用/不使用/撤回承诺的: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
(2)不能自动核查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核查不通过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问答栏目内容。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关于上传材料的说明: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仔细确认材料是否正确,显示是否清晰,以免影响报名结果。
6.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缴费前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7.报名成功: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缴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更多报名细节操作请参照《报名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式样)
附件3:报名操作手册
附件4: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操作流程
(请访问原文链接地址下载查看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3e767d3098d1e69e4ab69ab450cdcca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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