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24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浙江省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 月 28 日 9:00 至 7 月 8 日 17:00,报名有关事宜如下: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考累计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二)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可报考只参加其中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两科”)。
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涉及学历专业的要求、专业岗位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等,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相关说明》执行(见附件1)。【特别提醒:“免两科”级别有2种情况,所免科目各有不同,提醒符合相关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不要选错科目。】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至考试当年年底。考生如有报考条件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所在考区的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2)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原则上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验、报考免试级别、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于 6 月 28 日 9:00 至 7 月 8 日 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链接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根据报名条件的不同需要上传相关材料或者不需要上传材料(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为“免两科”和学历学位验证不通过的人员上传相应的证书材料后,还必须经网上人工审核通过),随后依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签署承诺书、交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 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网上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2.考生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如未交费,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上传相关材料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经我院处理后,才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
2.报考人员打印的“报名表”和纸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均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提前做好注册、信息维护等事宜。学历学位信息需经在线核查后才可用于报名。在线核查时间一般在 24 小时内。特别提醒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申请验证/认证报告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学信网申请验证 /认证报告。
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在交费前进行修改。交费后若需修改须联系我院处理。
3.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考生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4.省部属单位的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 栏目。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传真:0571-8839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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