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补缴费的通知
2016年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规定时间已截止。经研究,拟于8月16日15:00至18日11:00开通网上补缴费功能。凡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但尚未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补缴费。仅此一次补缴机会,望广大考生互相转告,及时网上补缴费。
特此通知。
2016年8月16日
根据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得知,2016年河北执业药师考试缴费时间如下:
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7时30分。
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1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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