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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项目 |
内容 |
审批单位 |
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有限期 |
5年 |
换证期限 |
效期届满,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发证 |
注销情形 |
①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 ②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发证的; ③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或者注销的; ④药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或者撤销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补发证 |
药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按照原核准事项10日内补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证编号、有效期等与原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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