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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
项目 |
内容 |
审批单位 |
批发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零售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有限期 |
5年 |
换证期限 |
效期届满,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发证 |
变更 |
许可事项变更:注册地址、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变更 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原发证机关新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有效期不变 |
重新办证 |
企业分立;新设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 |
注销情形 |
①申请人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②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的; ③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的; ④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销或吊销的; ⑤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或注销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补发证 |
原发证机关按照原核准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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