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药品零售企业的陈列与储存要求
项目 |
内容 |
一般要求 |
①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②药品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
特殊要求 |
①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②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③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④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⑤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⑥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 |
不得陈列 |
①第二类精神药品; ②毒性中药品种; ③罂粟壳 |
中药饮片 |
柜斗谱的书写应当“正名正字” ①装斗前应当复核:防止错斗、串斗; ②应当定期清斗:防止饮片生虫、发霉、变质; ③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应当:清斗并记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