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高血压药——其他抗高血压药
1.利血平
(1)可透过胎盘屏障,可能引起胎儿呼吸道分泌物增多、鼻充血,故妊娠期妇女禁用。可由乳汁中分泌,可能引起婴儿分泌物增多、鼻充血、青紫、低温、食欲减退等,哺乳期妇女慎用。
(2)慎用:过敏患者、体弱和老年患者、帕金森病、癫痫、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脏抑制、呼吸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胃肠功能失调、胆石症、高尿酸血症,以及有痛风病史者。
2.甲基多巴
(1)若发生溶血性贫血,应当即停药;通常贫血很快好转,否则应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该类患者不能再次使用甲基多巴。
(2)须定期检查肝功能,尤其在用药初始2~3个月内。发现问题立即停药者体温和肝功能可恢复。该类患者不能再次使用甲基多巴。
(3)出现水肿或体重增加的患者,可用利尿剂治疗。一旦水肿进行性加重或有心力衰竭迹象应停服本品。
(4)患有严重双侧脑血管病者,若服药过程中发生不自主性舞蹈症,须立即停药。
3.硝普钠
(1)用于高血压急症(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恶性高血压、嗜铬细胞瘤手术前后阵发性高血压、外科麻醉期间进行控制性降压),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
(2)肾功能不全而应用本品超过48~72h者,每日须测定血浆中氰化物或硫氰酸盐,保持硫氰酸盐不超过l00μg/ml;氰化物不超过3μmol/ml 。
(3)本品不可静脉注射,应缓慢静脉滴注或使用微量输液泵。
(4)药液有局部刺激性,谨防外渗。
(5)偶尔出现耐药性,视为氰化物中毒先兆,减慢滴速即可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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