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服务的含义
药学服务(pharmaceutical sevice)是在临床药学工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传统的药学基础服务(供应、调剂)有极大的区别。药学服务于l990年由美国学者倡导,其含义是药师应用药学专业知 识向公众(包括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直接的、负责任的、与药物应用有关的服务,以期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有效、经济和适宜性,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
药学服务最基本的要素是“与药物有关”的“服务”。所谓服务,即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信息和知识的形式满足患者在药物治疗上的特殊需要。药学服务中的“服务”不同于一般行为上的功能。它包含的是一个群体(药师)对另一个群体(患者)的关怀和责任,由于这种服务与药物有关,其服务应涉及全社会所使用药物的患者,包括住院、社区和家庭患者。因此,药学服务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药学服务的社会属性还表现在不仅服务于治疗性用药,而且还要服务于预防性用药、保健陛用药。
药学服务在完成传统的处方调剂、药品检验、药品供应外,更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临床实践,并非在实验室、办公室、教室能得以完成,必须在患者药物治疗全程中实施并获得效果,涵盖患者用药相 关的全部需求,包括选药、用药、疗效跟踪、用药方案与剂量调整、不良反应规避、疾病防治和公众的健康教育等全程。其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
(1)药学监护(pharmaceufical care) 即以患者为中心,药师在参与药物治疗中,负责患者与用药相关的各种需求并为之承担责任。监护需要设计和寻觅多个药学监护点,药师应从专业观点阐述患 者的药学需求,权衡利弊,规避用药风险。药学监护计划是药师为个体患者制定的一个或多个监护计划,包括药学监护点、期望结果、为达结果而采取的药学干预措施。
(2)药学干预(pharmacists intervention) 即对医师处方的规范性和适宜性进行监测,其一是依 2007年5月卫生部颁布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的规范性(前记、正文、后记的完整性)
逐项检查;同时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进行审查和抽样评价。其二依据《中国国家处方集》(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0年版)、《临床诊疗指南》和治疗路径等,对长期药物治疗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干预,对处方的适宜性(诊断与用药)、安全性、经济性进行干预,对药品用量、用法、疗程、不良反应、禁忌证、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等进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与医师沟通,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3)药学咨询(pharmaceutical consulting) 承接患者和医护人员有关用药的咨询,解答与用药相关的各种问题,普及用药常识,指导合理用药。
(3)药学咨询(pharmaceutical consulting) 承接患者和医护人员有关用药的咨询,解答与用药相关的各种问题,普及用药常识,指导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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