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执业药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新疆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具体如下:
七、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疆外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附件3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
三、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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