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药监局联合省市场局下发《关于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按照“设隔离、不接触、防聚集”的原则,扎实做好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禁止零售药店采取开架销售、购药人员自行选取药品的经营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密切接触;一律采取隔离方式销售药品。以减少人员接触为目的,创新药品销售方式,可采取在店内设置隔离区、隔离带、隔离台等多种方式销售药品,提倡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进行交易。
此外,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发布《关于加强药械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倡全市各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实行无接触式经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具体操作为:
药店门口用桌子、板凳等物品设置障碍,药店工作人员在门口值守,前来购买药品的市民告知店员需要购买的物品,由店员取出交给顾客,顾客在门外通过扫码支付便可以完成购物。
《通知》下发后,海口全市1286家药店大部分已实施无接触式经营。某连锁药店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推行无接触式经营,避免大量人群在店内聚集,对药店和顾客都是一种保护,也让我们工作更加放心。
而在长春,我们可以看到“无接触药店”的另一种实行办法。
受到医护人员穿防护服避免传染的启发,药店也可以穿上”防护服”、设一道“防火墙”。新冠病毒的传播途径之一是飞沫,一层薄薄的塑料隔膜,即可有效阻拦病毒的传播。事实上,前线医护人员物资匮乏时,便有医护人员使用文件袋、塑料片自制“头盔”,作为临时防护措施。
这种售药模式封闭严、效果好、成本低,售药程序简单、实用,使购药市民与营业人员、药品医疗器械有效隔离。长春市汽开区市监局要求各药店制作隔离膜、加强防控工作。截至2月9日,辖区90%以上的药店已制作了简易隔断或在室内拉起了防护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