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国家医疗保障局针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在意见稿中,我们见到了非常多新的修改和内容。
譬如:建议新增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原《药品目录》内建议直接调出的药品直接从《药品目录》中调出、确定支付标准的分类等内容。
而《意见》中的内容,最值得我们药店人去关注的是第二十三条:
【支付条件】参保人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一)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
(二)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三)由符合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急救、抢救的除外;
(四)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
(五)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
其中第(五)点中明确提到:参保人使用《药品目录》中药品发生的费用,需要按照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执业药师的审查,国家医疗保障局才会支付。
很明显可以看出,国家对执业药师这个岗位给予了肯定,执业药师在整个医药行业的地位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执业药师的权力也慢慢变大。除了在药店为群众提供专业的药事服务中起着重要作用之外,他们的签章甚至直接决定了医保处方上的药品能否报销。而且国家也曾发文表示,药店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
其实除了该《意见稿》外,不少地区/国家政策也在不断强调执业药师在行业中的地位。
“有远程审方也必备执业药师”
5月7日,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发布消息,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引发了《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实施方案》。
无论是否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均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非临床医疗)以上人员,指导合理用药。
“执业药师无可替代”
2019年药监局就曾在官网中回复网友的“执业药师供不应求,药店高新难求”的留言时,提到了执业药师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
全国各地都在不断地肯定执业药师的作用,毋庸置疑的是执业药师对于药店的发展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说到这儿,小编还是不得不提一下,如果还没有拿到执业药师证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备考争取今年就拿证!如果是中专学历的考生也请抓住这最后1次报考机会,成为专业的执业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