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
1.健康中国战略原则:健康优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公平公正。
2.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至2050年,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健康国家。
3.纳入药品目录条件:中国药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国药监批准正式进口药品。
4.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5.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
①甲类目录的特点为:(1)同类药品价格低;(2)国家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②乙类目录的特点为:(1)同类药品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2)国家制定,各地适当调整。
6.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7.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要始终以保护公众健康为中心,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承担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与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
8.国家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生产环节重大改革政策;流通环节重大改革政策;使用环节重大改革政策、储备与供应改革政策。
9.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
10.非处方药目录遴选原则: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
1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遴选原则: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障供应。
12.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1)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2)主要用于滋补保健,易滥用的;(3)非临床治疗首选的;(4)因严重不良反应,国药监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6)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品种,应当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1)药品标准被取消的;(2)国药监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3)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4)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成本效益比或风险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5)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调出的其他情形。
14.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15.考试成绩管理4年一个周期;免试部分科目需拥有高级职称,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 过考试,只考法规、综合。
16.执业药师注册条件包括:取得资格证书;遵纪守法和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身体健康;经执业单位考核同意。
1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注册人员,不予注册执业药师:(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3)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2年的;(4)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的(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执业药师业务工作的)。
18.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19.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注册:死亡、宣告失踪;受刑事处罚的;受开除行政处分的;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健康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20.执业药师的主要职责为保障药品质量与指导合理用药。
21.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都必须接受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并且取得的学分证明是执业药师延续注册的必 备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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