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补修2019年及之前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面授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中国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国药协发〔2015〕8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太原市师承职业培训学校定于2021年5月10-12日在太原市花园假日酒店(南中环店)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面授补修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山西省内2019年及之前未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执(从)业药师。
备注:报名参训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年继续教育进行培训,考试合格者授予相应年份学分。
二、培训时间:
2021年5月9日下午14:00--18:00报到,2021年5月10日--5月12日培训学习。
三、培训地点:
太原市花园假日酒店(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中环壹号往东100米高架桥底路南)
四、培训费用:300元/人
参训人员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五、培训报名:
登录山西省药师协会官网(www.cnslpa.com),进入“继教系统登录”或选择“继续教育”模块登录系统,使用身份证号、密码登录,选择“补修报名”提交信息,点击“我的补修报名”,选择年份,点击“缴费”即可(已补修报名的学员直接点击“我的补修报名”,选择年份,点击“缴费”)。
报名截止时间:面授培训报名满员或2021年5月9日晚18:00。
六、其他:
1.考核须知:面授培训结束后参加统一的考核测试。
2.学时和学分:
应参加45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累计15学分。
3.开课后一律不再办理任何退费手续。
4.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培训工作顺利进行,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培训学员的管理,并确认参培人员过去14天内无疫区接触史;参培人员不得隐瞒疫区接触史及不适症状,在培训期间需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
5.培训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工作人员:周老师15834026643,弓老师18734808237。
七、未尽事宜详询:请详询山西省药师协会 0351-2578202、0351-5613038。
山西省药师协会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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