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各地发票领取规定不一样,下面根据已公布的报名公告整理了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山西:票据领取详见准考证。
联系电话: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067(考试收费、发票领取)
提醒:其他地区发票领取,请联系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黑龙江:
领取电子版缴费票据: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
报考人员如需缴费票据,请按规定时间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中心公告”栏目通知),领取电子版缴费票据。
甘肃: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选择便民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海南: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办理流程如下: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zcksc_jyj@hainan.gov.cn;电子发票开具后发送至申请表所填手机号,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广东: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8月20日17:00。
河南: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
天津:
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考生姓名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湖南:
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17:30。
上海:
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
陕西:
需要开具发票的应试人员,请于2021年10月22日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新疆:
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1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1年11月20日前,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浙江:
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 “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北京: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 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 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广西:
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jsfs.yeepay.com/xzjy-nontax-app/invoice?merchantNo=10012099137)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考生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栏目查看《2021年度人事考试电子票据查询发放情况表》确定具体时间 (网址: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882/7958.html)。
重庆: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福建:
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报考人员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辽宁:
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市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辽宁大连:
需要缴费收据报销的应试人员,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领取。
湖北: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川:
电子发票打印时间:9月6日至12月31日。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打印流程),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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