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
报考人员要及早注册或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名时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9月11日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24:00。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四)现场核查
对于报考级别为免科,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撤回承诺申请,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9月9日或13日两个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免二科级别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6.报考条件中要求具备的其它材料。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准考证下载
2022年11月1日—11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11月5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1月6日
上午9:00— 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五、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6142&page=1)。
六、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
(二)为加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监督管理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违纪处理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考区设置
2022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其他11个盟市均设置考区。
九、考试收费
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
附件: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考区 |
审核单位 |
审核点地址 |
咨询电话 |
区直 |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地调院南楼 |
0471-6600198
0471-6601168 |
包头市 |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房间 |
0472-5221935
|
呼伦贝尔市 |
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
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市民生大厦一楼大厅) |
0470-8236460 |
兴安盟 |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75号(原盟委党校旧址北楼三楼) |
0482-3823306 |
通辽市 |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 |
0475-8820012 0475-8820013 |
赤峰市 |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
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 |
0476-8330744 |
锡林郭勒盟 |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试业务科) |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一楼大厅11号窗口 |
0479-8235702
|
乌兰察布市 |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二楼 |
0474-8159295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康巴什区文明东街CBD国泰商务广场行政办公区三楼) |
0477-8586210
|
巴彦淖尔市 |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8室 |
0478-8527225 |
乌海市 |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
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 |
0473-3158037 |
阿拉善盟 |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
阿拉善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 |
0483-877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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