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3月20日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日期:2015年3月25日—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日期内到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都北路408号)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报名信息确认。未在规定日期内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者,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考生向报名资格审核点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往来大陆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证明》(空白表可从上海卫生人才网下载)必须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法人代表签章。 注:《试用期考核证明》表上的单位法人签名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法人是同一人。
4)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
6)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助理医师执业期间的考核合格证明(同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7) 在中国取得医学专业学历并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的外籍人员(包括已参加过中国医师资格考试而未能通过者),须提交《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卫医发【2001】248号),空白表可到上海市卫生监督所领取(常熟路280号)。
8)在内地取得医学专业学历并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包括已参加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而未能通过者),须提交《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卫医发【2001】248号),空白表可到上海市卫生监督所领取(常熟路280号)。
9)符合《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发明电〔2007〕17号)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除上述2~5条要求外,还须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当年研究生毕业证明》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一、二)。
关注"566执业医师考试"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试题、最新资讯、内部资料信息!
执业医师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执业医师考试"
相关推荐:
2015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时间 ※ 报名条件 ※ 2015考试时间
2015执业医师考试大纲 ※ 考试费用 ※ 历年真题汇总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