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卫生计生委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考区关于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交字〔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区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1、现场审核时间
2019年2月19日、2月20日、2月21日、2月22,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时间 |
单位名称 |
2月19日 上午 |
区医院、马坡卫生院、北石槽卫生院、南彩卫生院、疾控中心、 仁和卫生院、北务卫生院、城区卫生服务中心、 |
2月19日 下午 |
张镇卫生院、俸伯卫生院、南法信卫生院、中医院、区三院、天竺卫生院、木林卫生院、区二院、 |
2月20日 上午 |
板桥卫生院、沙岭卫生院、结防所、李桥卫生院、小店卫生院、传染病院、妇幼保健院、李遂卫生院、旺泉社区服务中心 |
2月20日 下午 |
空港医院、龙湾屯卫生院、北小营卫生院、高丽营卫生院、赵全营卫生院、大孙各庄卫生院、张喜庄卫生院、精神病院 |
2月21日 上午 |
欢乐口腔顺意医院、京顺医院、法医院、安康医院、国医医院、顺欣阳光医院、首儿李桥儿童医院 |
2月21日 下午 |
其他医疗机构报考人员 |
2月22日 下午 |
其他医疗机构报考人员 |
2月22日 下午 |
其他医疗机构报考人员 |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现场确认时间,避免耽误现场确认的整体时间进度。
2、现场审核地点
顺义区卫计委(顺康路1号妇幼保健院旁)502室。
二、现场确认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丢失的考生,请提供相应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以此为依据参加考试时,要注意其有效期。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学历证明(方式一:登录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并截图;方式二:出具省级教育部门的相关学历证明)。毕业证书遗失的还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填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其他考生填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主要工作岗位须与日后注册专业科室一致,不可填报全科(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除外),合格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直接下载填写。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试用机构为民营医疗机构的,还应提交试用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7、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且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二寸同底版照片(照片粘贴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下方空白处)。
8、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同时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直接下载填写)。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除外)。
10、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北京中医管理局印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1、2019年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与常规医师资格考试一并进行,考务要求一致,按照《国家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执行。
12、2019年继续对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加试专业内容考试相关政策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15〕5号)要求执行。
三、考试收费方式
根据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用,与往年一样采取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后要及时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四、其他事项
1、现场确认所提交的复印件全部为A4纸。
2、现场确认时需要考生本人签字,请各单位通知考生携带材料到区卫计委502房间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信息确认等工作,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注册管理,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3、由于区卫计委院内禁止停车,请各位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以免延误现场确认。
4、我委负责顺义区考点考生报名信息的现场审核校对工作,现场审核校对完成后,北京市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还要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信息如果虚假或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5、国家医学考试网继续开通工作单位和毕业院校信息维护功能,凡考生网报时在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栏内找不到本人相应信息的,考生可通过“申请添加工作单位和毕业院校入口”进行添加,并将毕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工作单位为军队的,扫描并上传试用期考核证明即可)。
6、区卫计委不举办任何医师资格考试培训班,不发售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的任何教材、书籍,我委会按照规定严格保护考生信息安全,如考生发现个人信息泄露,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7、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可登录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网站查询。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笔试。
8、请各考试及相关单位注意关注以下网站: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的相关通知和信息。
联系人:杨学斌 联系电话:89453152
顺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