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得知,威海市2019年执业医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材料如下: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今年考生报名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1月28日24时。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Default.html),认真阅读报考资格、报考须知、报考流程等后,进行网上报名并采集电子相片,网上报名完成并确认有关信息不再进行修改后,自行打印填写好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1份。
考生可于确认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信息修改并保存。考生每次登陆系统修改报名信息后必须重新打印通知单,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通知单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若考生修改信息后,未按要求重新打印通知单而造成报名无法确认或确认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月15日—2月28日(含威海考点审核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将所有报名材料装入信封内(网上下载材料和复印件均用A4纸,材料按“报名所需材料”的顺序排好,不得装订),在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委直有关单位(报名点)规定的期限内,送到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委直有关单位(报名点)进行初审并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各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委直有关单位可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报确认,打印确认单,由考生在确认单考生签字处签字,确认单粘贴在信封的封面。各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委直有关单位登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由威海市医考办统一发放。
各报名点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对于资格审核系统中给出“严重警告”提示的考生要重点核查报名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考生参加考试的情况出现。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证明》和假毕业证的考生,考点有权扣留假证明和假毕业证,核实后进行全市通报,并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请各报名点重视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完善流程,严格执行考生本人亲自确认制度,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将不再受理2017年及以后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三)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生在各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委直有关单位报名,不再由考区统一组织报名考试。
(四)短线医学加试考试。2019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加试专业内容和考试相关政策要求与往年一致,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4),请报名点按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加试。
(五)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将在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开展计算机化考试工作。
(六)2019年国家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工作,各报名点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要求,落实好资格审核工作。
三、提交材料
考生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审核;
7.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执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均上报考区;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三)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执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均上报考区;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五)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1.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山东省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提交材料:
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⑵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附件3,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⑸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2.已毕业报考的提交材料:
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⑵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⑸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3.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提交材料:
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⑵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⑷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⑸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⑹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六)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开具);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七)报考师承和确有专长助理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年8月23日前取得);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八)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山东考区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山东),请确认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查询到,否则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九)毕业证书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十)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临时身份证,并于考试结束30日内向所在考点提交身份证。
(十一)提交材料中《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连续工作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
(十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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