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现将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审核。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到县卫健局医政科教股(201室)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为了避免人员聚集,请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卫健局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康复医院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本单位(辖区)考生报名资料,务必于4月30日前将所有考生报名资料统一送县卫健局医政科教股(201室)审核(工作单位为村卫生室或个体诊所的考生将报名资料交至所在乡镇卫生院,城区个体诊所的考生将报名资料交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及以后入学的)还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2个月以上);本省中专学历考生还需提供甘肃职业教育信息网www.gszjxx.cn上下载打印的学籍信息。
4.在外省取得中专学历的考生用中专学历作为学历依据报考时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期间变更过几次执业地点的需提供每个执业地点的考核证明,并要求填带教老师的证书号;如考生执业证丢失或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7.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盖公章。
8.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10.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1.申请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
12.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须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条件,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工作或试用。 报名时需提交《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一式两份)。
其他事宜可咨询泾川县卫健局医政科教股。
联系电话:0933-3323615。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7日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9-21日,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现场审核。主要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本人照片采集和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2020年2月4-17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教股(201室)进行现场确认。初审结束后,将不再进行补正工作。
(三)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外省取得中专学历的考生用中专学历作为学历依据报考时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7.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9.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10.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11.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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