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考生: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现已开始,请广大考生携带相关材料,于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30日,到康县卫健局2楼科教宣教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正工作。为确保疫情期间审核工作有序进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现场审核防疫工作要求
(一)考生若有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禁止参加现场审核,可将报名材料委托所在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带到现场审核地点。
(二)考生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必须无条件配合防疫工作。
二、考生所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A4普通纸打印)。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A4 普通纸打印)。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考点审核后提交考区复印件,原件考生保存)。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对方国家或地区能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应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2001 年及以后入学的)还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 2 个月以上);本省中专学历考生还需提供甘肃职业教育信息网www.gszjxx.cn 上下载打印的学籍信息,该网上没有学籍信息的考生,需提交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外省中专学历考生,一律要求提供该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期间变更过几次执业地点的需提供每个执业地点的考核证明,并要求填带教老师的证书号;如考生执业证丢失或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七)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盖公章。
(八)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盖所在单位公章。
(九)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十一)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二)参加短线加试的考生需提交《2020 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一式两份)。
(十三)往届考生须携带往届考试成绩单。
三、考生材料要求
(一)考生必须提供考点所要求的全部材料,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所提供表格中凡须领导签字或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缺一不可, 否则现场审核时不予受理。
(二)试用期考核证明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1 日,如本科应届毕业生截止 2020 年 8 月 21 日试用期满 1 年的, 可以报考本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三)试用期考核时间累计满 1 年即可。
(四)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其执业证注册地点要与报考单位一致。截止 2020 年 8 月21 日,大专学历从业时间满 2 年、中专学历从业时间满 5 年, 可以报考。
咨询电话:0939-5122069(康县卫生健康局宣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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