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考点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相关事宜
含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各位考生请仔细阅读噢~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身体健康,昌都考点已确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各县(区)卫健委、市直各医疗单位将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民营、诊所)报考的考生统一汇总,并对考生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预审核,安排专人(1至2名)按照《昌都考点2022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携带辖区内考生现场报名资料(相关证件无需携带原件)统一到市卫健委4楼医政科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2月14日至2月27日
序号 |
日期 |
受理时间 |
确认单位 |
1 |
2月14日 |
9:30-13:00 15:30-18:00 |
市人民医院 |
2 |
2月15日 |
9:30-13:00 15:30-18:00 |
市藏医院 |
3 |
2月16日 |
9:30-13:00 5:30-18:00 |
市妇保院、市疾控中心、中心血站、部队医院 |
4 |
2月17日 |
9:30-13:00 5:30-18:00 |
市直民营医院、丁青县卫生单位 |
5 |
2月18日 |
9:30-13:00 5:30-18:00 |
卡若区、察雅县卫生单位 |
6 |
2月21日 |
9:30-13:00 5:30-18:00 |
洛隆县、边坝县卫生单位 |
7 |
2月22日 |
9:30-13:00 15:30-18:00 |
左贡县、贡觉县卫生单位 |
8 |
2月23日 |
9:30-13:00 15:30-18:00 |
类乌齐县、八宿县卫生单位 |
9 |
2月24日 |
9:30-13:00 15:30-18:00 |
江达县、芒康县卫生单位 |
10 |
2月25-27日 |
9:30-13:00 15:30-18:00 |
对未完成审核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 |
备注:1、按照自治区考务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规定时间,统一将本单位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材料预审核并按顺序排列装订,到卫健委4楼医政科现场确认,除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动确认时间。 2、各单位应对考生学历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不得为挂考考生提供虚假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二、现场确认地点
昌都市卫健委4楼医政科,4821930
三、报名条件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执行。
四、现场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如报名成功后有信息修改,须重新提交并重新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原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无效) ;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
3.毕业证复印件1份;
4.学位证复印件1份;
5.在学信网上查询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如未能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须持有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并经院校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盖章,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1份(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7.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1份;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9.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各1份;
10.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1份;
11.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应提交《当年医学专业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1份;
12.军队现役考试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以上材料要求完整、清楚,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
五、报名费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由考生在网上缴纳,具体缴纳时间请及时关注“西藏卫生考试”公众号。
(一)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 件 有效期 |
|||||||||
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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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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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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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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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 件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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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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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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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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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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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三)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
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
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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