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第一试收费工作的通知
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已于7月全面结束,根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卫计函〔2017〕26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医师资格收取方式、退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卫计函〔2018〕13号)文件要求对通过了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要收取医学综合笔试的费用。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现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第一试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依据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医师资格收取方式、退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卫计函〔2018〕13号)文件要求。
二、收费标准
执业医师每人 256 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 128 元。没有类别之分。
三、收费时间及地点
(一) 收费时间: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14日,请各个报名点将费用收齐后于2020年8月19日前将所收的费用足额将考试费上交(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专户)(附件3),并将缴费汇款凭证电子版发到州卫生健康局人事与宣传科,联系人:白俊杰,联系电话:0855-8218276。
(二)收费地点:考生现场确认和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的报名点,考点会把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缴费清单发到各个报名点,由各个报名点通知考生缴费。
四、收费注意事项
(一)报名点工作人员必须要按照实践技能考试通过人员名单来通知考生缴纳综合笔试费用,对于没有缴纳笔试费用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综合笔试。缴费时原则上要求考生亲自持身份证来报名点进行缴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缴费的考生可以请人代缴,但报名点工作人员一定要核实准确考生信息,避免交错。缴费时一定要求考生在清单上签字并留电话号码。
(二) 对于已经收了综合笔试费用的报名点,请及时将没有通过实践技能考试和没有参加实践技能考试考生的综合笔试费用退给考生,不得擅自留用。退费时考生必须持有报名点对考生开据的医学综合笔试的收据和本人身份证,报名点才予以考生退费,没有票据者一律不予退费。原则上退费时限为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开考前,逾期未办理退费的,视为放弃退费,请报名点将考生的费用打到考点的公共账户上,纳入同级财政。
(三)请各个报名点一定要严格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医师资格收取方式、退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卫计函〔2018〕13号)文件要求进行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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