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青海省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行业、部队、民营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批复》(国卫医考委发〔2021〕2号),现将我省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公布如下:
一、临床执业医师:西宁市344分,海东市(循化县、化隆县除外)318分,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循化县、化隆县312分。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289分。
二、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西宁市164分,海东市(循化县、化隆县除外)159分,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循化县、化隆县156分,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138分。
三、口腔执业医师:338分。
四、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65分。
五、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26分。
六、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69分。
七、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22分。
八、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70分。
九、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48分。
十、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39分。
十一、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50分。
除上述类别外,其他类别执行国家统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要求,为切实做好对我省享受降分优惠政策的管理,我委对开展执业服务等环节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未达到国家合格分数线,只通过省内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限定在省内执业,只通过各市、州内合格分数线的考试限定在本市、州内执业,确保享受降分优惠政策的执业医师能够在当地开展服务,缓解我省边远地区执业医师紧缺的问题。即日起省医学会考试中心开始办理通过省级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月18日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