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1.卫生法的作用:①维护社会卫生秩序;②保障公共卫生利益;③规范卫生行政行为。
2.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3.40种法定传染病: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
4.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卫生机构发现下列情形的,需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①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②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③菌种丢失;④可能发生中毒事件。接到报告的卫生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卫生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5.艾滋病防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6.母婴保健工作——保健为中心;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和临床结合,面向群体、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7.《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ml,最多不超过400ml。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8.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①本科以上试用期满1年的;②取得助理医师证书,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的;③中专学历,工作满5年的。
9.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专科学历工作满1年。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条件:师承方式满3年或多年实践确有专长的,可参加执业或助理资格考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