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卫生健康人才网发布的《2021年甘肃考区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考生须知》得知,甘肃考区2021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8月20日(周五) |
8月21日(周六) |
8月22日(周日) |
09:00-11:00 机考 |
1.口腔执业医师、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第一单元) 2.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第一单元) |
1.口腔执业医师、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第三单元) 2.以上类别助理医师及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第一单元) |
临床执业医师(第二单元) |
11:05-11:35 机考 |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儿科、院前急救加试 |
||
11:05-12:05 机考 |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 |
||
13:30-15:30 机考 |
1.口腔执业医师、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第二单元) 2.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第二单元) |
1.口腔执业医师、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第四单元) 2.以上类别助理医师及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第二单元) |
临床执业医师(第三单元) |
16:30-18:30 机考 |
临床执业医师(第一单元) |
临床执业医师(第四单元) |
(二)民族医纸笔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8月21日(周六) |
8月22日(周日) |
9:00—11:30 |
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第一单元) |
民族医执业医师(第三单元) |
14:00—16:30 |
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第二单元) |
民族医执业医师(第四单元) |
注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各市州考点联系方式
考 点 |
报名单位名称 |
办公电话 |
地 址 |
兰州 |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31-8405159 |
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18层 |
兰州新区 |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31-8259861 |
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216室 |
嘉峪关 |
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37-6225825 |
嘉峪关市南市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楼(320室) |
天水 |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38-8212462 |
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政务中心2号楼 |
金昌 |
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35-8211529 |
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西路18号202 |
白银 |
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43-8221531 |
白银市广场北路1号 |
定西 |
定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32-8212525 |
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建设大厦16楼 |
庆阳 |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临 床0934-8855021 中 医0934-8855022 |
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66号(临床503室、中医402室) |
平凉 |
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33-8223730
|
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41号,平凉市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107室) |
陇南 |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39-8870201 |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广电大厦402室 |
张掖 |
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36-8294975 |
张掖市甘州区杏林南路卫健大厦 |
武威 |
武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35-6121372 |
武威市凉州区天丰街公共卫生综合服务楼211房间 |
酒泉 |
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37-2614255 |
酒泉市肃州区金塔路13号 |
甘南 |
甘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41-8213565 |
甘南州合作市人民东街51号 |
临夏 |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0930-6212566 |
临夏州临夏市红园路40号(州人民政府马路对面) |
省直 |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才服务中心 |
0931-8659627 |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371号 |
二、考试须知
(一)打印准考证。考生于8月10日起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进入“考生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注明的信息及相关要求,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二)遵守考试纪律
1.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件)提前60分钟入场。
2.核对座位与个人信息无误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左上角。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3.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试机故障或其他突发情况,考生应先向监考人员举手报告。
4.考试期间,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如书籍、纸张、计算器、手表、手机、手环等)进入考试区域,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5.考生必须自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禁止偷看、抄袭他人试题答案,严禁冒名替考。考生如需草稿纸,请向监考员举手示意,考试结束后严禁将草稿纸带出考场。违法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