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试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所有考生均需自觉遵守本市最新疫情防控的要求。现就具体事项做如下提醒:
一、考试所需的证件和资料
(一)身份证
(二)准考证
(三)《考试安全承诺书》(简称“承诺码”,将于11月12日发布)
(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出示“随申码”、“行程卡”。
二、考前14天起,请考生不离沪。如考生和同住人员有发热、乏力、咳嗽等异常症状,或者有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体温≥37.3℃的,请及时做好相关就医和防护工作。
三、从中、高风险地区抵沪(或有旅行史)的考生(在明确为“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之后返沪的),一律要完成14天健康管理监测。
四、从其他省市抵沪的考生,需完成考前14天的个人健康状况监测。符合健康条件的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五、境外抵沪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14天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合格之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六、考试当日,考生应听从考场的引导错峰入场。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先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再按考场规则要求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所有考生在入场时还需出示随申码、行程卡和承诺码截屏,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场如有其他进入要求,请考生积极配合。
七、进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身份验证。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场的安排错峰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聚集。
八、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在整个考试期间考生需始终佩戴口罩、乳胶手套(自备)。
九、对于在考场入口体温筛查发现的发热考生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发热考生,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请考生予以配合。
十、各考场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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