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考区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11月5日版)
根据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考生须自觉遵守我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具体事项做如下提示:
1. 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将于11月13至14日进行。请考生自即日起至11月13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考生于考试当日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场。
2.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参加考试,并正确佩戴。
3. 考前14天内,考生尽量不离津,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
4. 考试严格执行“3+1”码联查措施。考生考前须提前准备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天津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天津健康码带金盾标记)。自11月5日起还须关注“天津卫生人才网”(tjwsrc1993)微信公众号中“相关信息—考生承诺”栏目,完成《天津考区2021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注册,并登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等流调信息,生成考生健康承诺码。入场时,出示实时“3+1”码。
5. 天津“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电话:022-12345查询),并及时主动联系所在考点上报考区,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经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
6. 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且伴有咳嗽、咽痛、新发咽干、咽痒等症状的;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及时联系所在考点上报考区,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经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的人员需持有经医疗机构鉴诊的有效诊断证明),视具体情况安排参加考试。
提示:疫情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将参照国家与我市有关规定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疫情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变化与管控措施,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影响考试。疫情风险地区、防控政策措施可通过检索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天津市人民政府等官方渠道获取,重点涉疫地区天津市排查管控范围可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tj.gov.cn/)和“津云”、“健康天津”微信公众号中查询。
7. 境外抵津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我市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合格之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
8. 考前14天内,自外省区市(非中高风险)来津返津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参加考试,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9. 考场一般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10. 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先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出示实时天津“健康码”、“接种码”(天津健康码带金盾标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健康承诺码”,及准考证、身份证等,核验合格后方可入场。持相关检测报告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主动将报告交予考务人员核查。进出考场,须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12. 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使用非随身手机(或非常用手机卡)出示行程卡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官网(天津卫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tjwsrc1993)。
市医学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22-58077811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天津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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