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二试”长治考点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健委医学考试中心通知要求,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将于11月13日-14日进行,为科学有效做好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在考试期间的传播、蔓延,保障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请各级各单位通知考生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进入考场时将此表交给工作人员。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分别实名申领“健康码”、“行程码”并彩色打印在疫情防控承诺书背面,如实报告接触史和旅行史等情况。进入考试区域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超过37.3℃或有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咽痛、 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长治市疫情防控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二、“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监测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对持非绿码的考生或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前在晋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行程码带显示达到或途径地点“带*号”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四、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手套。在考点入场至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不得拥挤,保持人员距离,须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五、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附件:1.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二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2.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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