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考前须知
根据国家考试中心和省考区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为保证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顺利开展,现将考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1月13、14日
二、考试地点
东莞市商业学校莞城校区(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正社区学院路249号)
三、防疫要求
(一)考生须在考前14天起通过“粤康码”进行健康监测登记,未注册“粤康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我市疫情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生应遵守我市疫情防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并准备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报告时间计算到考生首场考试时间)。
(三)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禁止佩戴有呼吸阀口罩)、乳胶手套。不得进入非考试区域,避免人员近距离交谈、接触和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考试:
1. 尚未解除入境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的境外人员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国外、港台地区)旅居史者;
2. 判定为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经我市疾控人员判断为隔离观察对象者;
3.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4. “粤康码”为红码、考前14天健康监测中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到医院排查,但未排除传染病或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对于粤康码黄码、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经过研判后符合考试要求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室参加考试。
(六)因瞒报、虚报健康情况及行程,未执行省、市、区通告防控措施等行为,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考场在开考前60分钟才开放进场,考生应配合考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粤康码”、身份证、准考证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身份证过期、材料不齐者和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2.考生的车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们尽量拼车或滴滴前来。车辆须找合适的位置停放,禁止在考场门口乱停乱靠堵塞交通,影响正常的考试秩序。
3.学校不对考生开放饭堂,考生外出就餐时,注意要适时佩戴口罩,就座时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减少交谈,避免人员聚集。
4.考生应熟悉防疫要求、注意事项、考生须知和考试日程表(见附件1、2),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 考生须知
2. 考试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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