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陶玉良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驻深各医疗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就领取2012年医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日期
2013年4月23-25日(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二、领取地点
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院内),咨询电话:25162449。
三、有关要求
单位统一领证的,领证者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个人领证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领证时须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四、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张贴公布,使考生周知,并互相转告。逾期不再受理。
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