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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7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7年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的广西考区南宁考点考生,从2018年5月9日起可领取医师资格证书,现就领取证书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5月9日-5月3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领取地址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兴宁区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7楼)。
三、领取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指定专人统一领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委托函(见附件,委托函中应附有合格考生名单)领取本辖区相关考生或本单位考生的医师资格证书。
(二)各民营医疗机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代领凭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医师资格证书。
附件:单位委托函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261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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