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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指南
一、办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北海考点委托受理部门: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
三、程序:
申请人到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领取或者下载本指南附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按要求填写及准备相关材料经执业机构初审盖章后→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向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提交材料→自治区卫生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受理→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制证→自治区卫生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及有关材料。
四、须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审核表上申请人照片需加盖其执业机构公章;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原件;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所提交材料请按A4纸规格,并按上述目录排好顺序。
五、北海考点受理咨询电话:0779–3036637、2669390、3067285、3030652。
六、受理地址: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0号,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大院一楼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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