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用药禁忌、中药的剂量与用法
中药的用药禁忌
配伍禁忌
1.含义
2.内容
“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即: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及、白蔹;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藜芦反人参、丹参、玄参、沙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烛炙焯莫相依。”
证候禁忌
由于药物的药性不同,其作用各有专长和一定的适应范围,因此,临床用药也就有所禁忌,称“证候禁忌”。如麻黄性味辛温,功能发汗解表,散风寒,又能宣肺平喘利尿,故适用于外感风寒表实无汗或肺气不宣的喘咳,对表虚自汗及阴虚盗汗、肺肾虚喘则禁止使用。
妊娠用药禁忌
1.含义
2.妊娠禁忌药的分类及使用原则
慎用药物:通经祛瘀、行气破滞及辛热滑利之品,如桃仁、红花、牛膝,大黄、附子、肉桂、干姜,木通、冬葵子、瞿麦等;
禁用药物: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子、大戟、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斑蝥、雄黄、砒霜等。
服药饮食禁忌
1.服药时一般的饮食禁忌
2.特殊疾病的饮食禁忌
中药的剂量与用法
剂量
影响中药剂量的因素
1.药物性质与剂量的关系
2.剂型、配伍与剂量的关系
3.年龄、体质、病情与剂量的关系
4.季节变化与剂量的关系
有毒药、峻猛药及某些名贵药的剂量
有毒或作用峻猛药物,以及某些名贵药物,均应严格掌握用量,详见各药。
中药的用法
煎煮方法
先煎:主要指一些有效成分难溶于水的金石、矿物、介壳类药物,应打碎先煎,煮沸20~30分钟,再下其他药物同煎,以使有效成分充分析出。如磁石、代赭石、生铁落、生石膏、龙骨、牡蛎、石决明、龟甲、鳖甲等。此外,附子、乌头等毒副作用较强的药物,宜先煎45~60分钟后再下它药,久煎可以降低毒性,用药更安全。
后下:主要指一些气味芳香的药物,久煎其有效成分易于挥发而降低药效,须在其他药物煎沸5~10分钟后放入。如薄荷、青蒿、砂仁等。此外,有些药物虽不属芳香药,但久煎也能破坏其有效成分,如钩藤、大黄、番泻叶等,亦属后下之列。
包煎:主要指那些黏性强、粉末状及带有绒毛的药物,宜先用纱布袋装好,再与其他药物同煎,以防止药液混浊或刺激咽喉引起咳嗽及沉于锅底,加热时引起焦化或煳化。如滑石、青黛、旋覆花、车前子、蒲黄等。
另煎:又称另炖,主要是指某些贵重药材,为了更好地煎出有效成分,还应单独另煎,即另炖2~3小时。煎液可以另服,也可与其他煎液混合服用,如人参、西洋参、羚羊角、鹿茸等。
溶化:又称烊化,主要是指某些胶类药物及黏性大而易溶的药物,为避免入煎粘锅或黏附其他药物影响煎煮,可单用水或黄酒将此类药加热溶化即烊化后,用煎好的药液冲服,也可将此类药放入其他药物煎好的药液中加热烊化后服用,如阿胶、鹿角胶等。
泡服:又叫焗服,主要是指某些有效成分易溶于水或久煎容易破坏药效的药物,可以用少量开水或复方其他药物滚烫的煎出液趁热浸泡,加盖闷润,减少挥发,半小时后去渣即可服用,如藏红花、番泻叶、胖大海等。
冲服:主要指某些贵重药,用量较轻,为防止散失,常需要研成细末制成散剂,用温开水或复方其他药物煎液冲服,如麝香、牛黄、珍珠、羚羊角、西洋参、鹿茸、人参等;某些药物高温容易破坏药效或有效成分难溶于水,也只能做散剂冲服,如雷丸、鹤草芽、朱砂等。
煎汤代水:主要指某些药物为了防止某些药物与其他药物同煎使煎液混浊,难于服用,宜先煎后取其上清液代水再煎煮其他药物,如灶心土等。此外,某些药物质轻用量多,体积大,吸水量大,如玉米须、丝瓜络、金钱草等,也须煎汤代水用。
服药时间
汤剂一般每日1剂,煎2次分服,两次间隔时间为4~6小时。临床用药时可根据病情增减,如急性病、热性病可1日2剂。至于饭前还是饭后服则主要取决于病变部位和性质。一般来讲,病在胸膈以上者,如眩晕、头痛、目疾、咽痛等宜饭后服;如病在胸膈以下,如胃、肝、肾等脏腑疾患,则宜饭前服。某些对胃肠有刺激性的药物宜饭后服;补益药多滋腻碍胃,宜空腹服;驱虫药、泻下药也宜空腹服;治疟药宜在疟疾发作前的两小时服用;安神药宜睡前服;慢性病定时服;急性病、呕吐、惊厥及石淋、咽喉病须煎汤代茶饮者,均可不定时服。
服药方法
(1)汤剂:一般宜温服。
(2)丸剂:颗粒较小者,可直接用温开水送服;大蜜丸者,可以分成小粒吞服;若水丸质硬者,可用开水溶化后服。
(3)散剂、粉剂:可用蜂蜜加以调和送服,或装入胶囊中吞服,避免直接吞服,刺激咽喉。
(4)膏剂:宜用开水冲服,避免直接倒入口中吞咽,以免粘喉引起呕吐。
(5)冲剂、糖浆剂:冲剂宜用开水冲服,糖浆剂可以直接吞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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