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产期的计算公式:
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月数加9(大于3的减3),日数加7(阴历则加14)。
2.产后恶露
红恶露:暗红色的血性恶露,约持续3~4天干净
浆液性恶露:后渐变淡红,量由多渐少,约7~10天干净
白恶露:继后渐为不含血色的白恶露,约2~3(21天)周干净
3.最易导致妇科疾病的外邪是----寒热湿;最易导致妇科疾病的情志是----怒思恐;与女性生理病理最密切的是----肝脾肾。
4.治月经病注意事项:
一经前勿滥补,经后勿滥攻;
二青春期少年重治肾,生育期中年重治肝,更年期老年重治脾。
三虚补实泻,治虚证月经病多以补肾扶脾养血为主,治实证月经病多以疏肝理气活血为主。
5.月经先后无定期:月经周期或提前或延后7天以上,连续3个周期以上。本病以月经周期紊乱为特征。病因病机:主要是肝肾功能失调,冲任功能紊乱,血海蓄溢失常。其病因多为肝郁、肾虚。
6.阴户是防御外邪入侵的第一道门户,是排月经、泌带下、排恶露之出口,是合阴阳之入口,又是娩出胎儿、胎盘之产门。
7.月经先后无定期肝郁证:经来先后无定,经量或多或少,色暗红或紫红,或有血块,或经行不畅;胸胁、乳房、少腹胀痛,脘闷不舒,时叹息,嗳气食少;苔薄白或薄黄,脉弦。
治法:疏肝理气调经。
方剂:逍遥散。
8.月经过多:正常月经量为20~60ml,超过80ml为月经过多。
9.月经过多血热证经行量多,色鲜红或深红,质黏稠,口渴,尿黄便结,舌红,苔黄,脉滑数。
治法:清热凉血,固冲止血。
方药:保阴煎加减。
10.月经量明显减少,或行经时间不足2天,甚或点滴即净者。一般认为月经量少于20ml为月经过少。
11.经期延长:月经周期正常,行经时间超过7天以上,甚或淋沥半月方净(正常3~5天,最长7天)
12.经间期出血:两次月经中间,即氤氲之时,出现周期性的少量阴道出血。
13.经间期出血湿热证:色深红,质黏腻,舌红苔黄腻,脉细弦或滑数
治法:清利湿热,固冲止血
方药:清肝止淋汤加减
14.崩漏是指经血非时暴下不止(崩中)或淋沥不尽(漏下)-------月经的周期、经期、经量失常(三异常)
15.崩漏主要病机是冲任不固,不能制约经血,子宫藏泻失常。导致崩漏的常见病因有脾虚、肾虚、血热和血瘀。
16.崩漏的治疗原则与治法
治疗原则: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
治崩三法:塞流、澄源、复旧
17.原发性闭经是年逾16岁,虽有第二性征发育但无月经来潮,或年逾14岁,尚无第二性征发育及月经。继发性闭经是指月经来潮后停止3个周期或6个月以上。
18.正值经期或经行前后出现周期性小腹疼痛或痛引腰骶,甚至剧痛晕厥,又称“经行腹痛”。原发性痛经又称功能性痛经,指的生殖器官无器质性病变,多见于青少年女性。由于盆腔器质性病变引起者称继发性痛经,多见于育龄期妇女。
19.痛经病因病机:病位在子宫、冲任。
实证:不通则痛---气滞血瘀、寒凝血瘀、湿热瘀阻。
虚证:不荣则痛---气血虚弱、肾气亏损。
20.经行乳房胀痛病因病机:乳头属肝,乳房属胃,故治法中都有和胃。足少阴肾经入乳内。
21.经行泄泻病因病机:经行之际,气血下注冲任,脾肾益虚而致经行泄泻。
22.带下量明显增多,色、质、气味异常,或伴有局部及全身症状者。又叫“白沃”、“赤白沥”、“下白物”。病因病机:湿邪伤及任带二脉,使任脉不固,带脉失约。湿邪是导致本病的主要原因,但有内外湿之别。
23.妊娠期间用药的注意事项:凡峻下、滑利、祛瘀、破血、耗气、散气以及一切有毒药品,都应慎用或禁用。
24.异位妊娠的临床表现:多有停经史及早孕反应。
未破损型多无明显腹痛,或仅有下腹一侧隐痛。
已破损型可有腹痛、阴道不规则出血、晕厥与休克等表现,当输卵管破裂时患者突感下腹一侧撕裂样剧痛,可波及下腹或全腹,有的肩胛部放射性疼痛。
25.妊娠期间阴道少量出血,时出时止,或淋沥不断,而无腰酸、腹痛、小腹下坠者,称为“胎漏”,亦称“胞漏”或“漏胎”。妊娠期间出现腰酸、腹痛、小腹下坠,或伴有少量阴道出血者,称为“胎动不安”。
26.凡堕胎或小产连续发生3次或3次以上者,为“滑胎”,亦称“数堕胎”、“屡孕屡堕”。
27.子肿又称“妊娠肿胀”,其主症是妊娠中晚期,孕妇出现肢体面目肿胀。
子气:自膝至足肿,小水长者。
皱脚:两脚肿而肤厚者。
脆脚:两脚肿而皮薄者。
28.产后三病:病痉,病郁冒,病大便难;产后三冲:冲心,冲肺,冲胃;产后三急:呕吐,盗汗,泄泻。
29.根据亡血伤津、元气受损、瘀血内阻、多虚多瘀的特点,本着“勿拘于产后,亦勿忘于产后”的原则,结合病情辨证论治。
30.人工流产适应证:妊娠10周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证者;妊娠10周内因某种疾病而不宜继续妊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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