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5号),现将2015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5年3月11日9时— 3月20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 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5年4月1日— 4月10日,市万秀区、长洲区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卫生计生委5楼医政医管科(地址:西环路中段116号)进行现场审核。(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接受补报名)。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均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五)白底同款照片小2寸(贴毕业证复印件上)二张;
(六)其他有关材料。
三、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执业医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4〕18号)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
中医类别:220元
临床类别:220元
公共卫生类别:220元
口腔类别:250元
四、其他
各县(市)、区考生根据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有关要求报名。
咨询电话:3888070(梧州市)、2722071(龙圩区)、2685471(苍梧)、8230361(岑溪)、7283457(藤县)、6286252(蒙山)。
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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