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01号)要求,为确保我区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4月1日至4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地点:昌平区卫生计生委五楼会议室。
二、现场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为依据。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到考点进行审核: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档案不在用人单位,需同时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和人事专用章)。
(二)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见附件)。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A4纸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
(六)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七)2015年毕业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研究生及试用期未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八)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九)务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且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二寸同底版照片。
三、收费标准
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1456号)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报考级别 |
报考类别 |
收费(元) |
执业医师 |
临床(含公共卫生) |
310元/人 |
口腔 |
410元/人 | |
中医(含中西医结合) |
392元/人 | |
执业助理 医师 |
临床(含公共卫生) |
290元/人 |
口腔 |
390元/人 | |
中医(含中西医结合) |
372元/人 |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
372元/人 |
2015年西医类(临床、口腔、公共卫生)考生首次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缴费问题请咨询400-1500-800)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请各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考试报名工作,将现场审核所需材料收集齐全,统一报我委进行现场审核。
(二)昌平区卫计委负责昌平区考点考生现场审核工作,并接受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考生报考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应真实有效,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及错误信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http://www.nhfpc.gov.cn);或者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网站查询。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笔试。
(四)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由昌平区卫计委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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