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截止时间3月17日24时
(二)照片采集时间:3月9日—3月17日(节假日不休息)
(三)佳木斯考点资格审核时间:3月21日—4月8日(各单位严格按照审核日程表安排审核事项,审核日程表另行下发各单位,不接受考生个人申请)。
二、报名资格
参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在佳木斯考点报考的考生需统一采集照片,照片采集地址:佳木斯市中山街648号(公共卫生大厦219室)。
(二)抚远县考生在佳木斯考点报名。
(三)户籍在佳木斯市的考生,可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在佳木斯考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的试用机构所属地为佳木斯市辖区,与考生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分离的,可由试用机构推荐,在佳木斯考点报名,其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报考当年有效。
(四)各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扎扎实实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个考生都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服务周到。
佳木斯考点根据考生上交的通知单打印报名表,考生核验所有信息并签字确认,最后考点受理报名人员核验考生报名表是否准确,名称和代码是否一致,核验无误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五)医师资格考试所有考务管理工作将通过考务信息系统完成。佳木斯考点按时进行相关考务操作,落实考务管理系统使用的安全与责任,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表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至黑龙江考区。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及时报名、审核,佳木斯考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2016年各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实践技能考试费、综合笔试考试费均由佳木斯考点代收,再由佳木斯考点统一上缴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2016年资格审核提交考区材料及排列顺序
2、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201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承诺书
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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