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01号)要求,现将2016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3月22日— 3月29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 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审核时间: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6年3月31日— 4月17日(节假日除外),市直医疗机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卫生计生委5楼医政医管科(地址:西环路中段116号)进行现场审核;三县一市和龙圩区考生到辖区卫生计生局现场审核。(注:现场确认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接受补报名)。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均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五)白底同款照片小2寸(背面写名字并贴在毕业证复印件上)二张;
(六)试用期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其他有关材料。
三、收费
实行网上缴费,考试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执业医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4〕18号)有关规定:
中医类别:220元
临床类别:220元
公共卫生类别:220元
口腔类别:250元
四、其他
各县(市、区)考生根据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有关要求报名。
咨询电话:3888070(梧州市)、2722071(龙圩区)、2685471(苍梧)、8230361(岑溪)、7283457(藤县)、6286252(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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