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贵阳考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01号)文件精神,2018年将在全国举行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不变。现将贵阳市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自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24时,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2018年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现场审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西路135号(原单位名称:贵阳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
现场审核只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9日—2018年6月15日,具体以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三、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8年8月25日和26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8年8月25日和2018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考试:2018年8月25日,下午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考试:2018年8月25日,下午17:00—18:00。
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考试:2018年8月25日,下午17:00—17:30。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为便于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请报名考生在提交审核材料时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且所有资料复印件统一纸型为A4。
第一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第二联: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提交;
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照片应当为近期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张,将照片粘贴在印有身份证明的A4纸下方,并注明所属考点及工作单位辖区(区、市、县)。以便办理通过考生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第三联:毕业证书复印件;
本年度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除需提供规定提供的证明外,在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前,需向考点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进行校验,若毕业证和学位证不符合报名规定的或与报名前提供的相关证明内容不相符的,取消其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考试资格。
第四联:学位证书复印件;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除要求考生提供毕业证外,还必须提供学位证明。若毕业证书专业指向明确(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此联。
第五联:《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
请2002年后毕业的大专或大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在报名时务必提供www.chsi.com.cn(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以便资格审核时对其学历真伪进行认定。
第六联:《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试用期满一年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试上一年1月1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在试用机构的累计试用时间满1年。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应取消报考资格。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带教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本年度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需提供此页,按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并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前,需向所在考点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进行校验,若毕业证和学位证不符合报名规定的或与报名前提供的相关证明内容不相符的,应取消其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考试资格。另,试用期合格证明盖章要求(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和贵阳市卫生计生委注册的医疗机构(含民营)只需使用单位盖章,不用省、市卫生计生委盖章。其他医疗机构除试用单位盖章外,还需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第七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时请提供同类别的上一级资格证明即《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第八联: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执业注册证,执业注册时间不满规定年限者不予受理报名。执业时间计算截止为2018年8月31日。
第九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在营利性医疗机构试用的考生,需提供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第十联: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非应届考生,上一年度参加过医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成绩单作为辅助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一)若有持军官证报名的军队考生,请到贵阳考点报名,贵州考区军事医学考试统一安排在贵阳考点进行。
(二)2018年我省将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我省将不开设民族医考试。
(四)中医、中西医结合实践技能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年版》。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六)考生请诚信报名,如发现使用虚假材料报名,将上报国家卫计委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予报名。
(七)考生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并签字确认。
六、考试监督及咨询电话
贵州考区:0851-83617122
贵阳考点:0851-87987239
特此公告
贵阳考点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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