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卫计发〔2019〕23号
丰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县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个体医生协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9年第01号公告规定,结合涪陵考点实际,现将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2019年2月18日—2月25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2月23-24日除外)。
二、现场审核地点
丰都县卫生计生委4楼409室。
三、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1.考生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表1)。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交试用机构的试用证明、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表3),并于当年综合笔试前提交后续试用累计满1年考核合格的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表2)。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6.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7.在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等单位报考的考生和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 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应当提交《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表4)
9.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等)。
四、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17)59号文件规定,2019年重庆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临床、公卫、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249元;
2.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269元;
3.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费每人256元;
4.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费每人128元;
5.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按照临床或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收取。
今年缴费执行网上分段缴费,重庆考区资格审核合格后考生自行网上缴费,具体时间关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和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通知。
五、注意事项
1.2019年继续开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其报考单位必须为乡镇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注册时执业地点限定为该乡镇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必须经所在乡镇卫生院核实,同时加盖卫生院公章。
2.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工作。
3.各试用机构应当对试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证明等进行严格把关,不得让考生随意挂靠报考。为考生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不实,由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4.对于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生,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5.考生报名上传的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不交纸质照片)。
6.为了确保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提交有关材料接受现场审核,认真核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的与考生本人相关的信息,现场签字确认后,报考基本信息不再更改。考生的主要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
7. 联系人:邱永洪 联系电话:70608947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包括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4.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丰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附表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件有效期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表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件 有效期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表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表4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个人信息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工 作 单 位 |
工作岗位 |
|||||
加试内容 |
院前急救 □ 儿科 □ | |||||
考生承诺 1.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2.本人获得医师资格后,限定在加试内容所对应岗位工作。 3.通过加试获得的医师资格不作为加试专业范围之外的注册、执业资格依据。 4.以上个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5.本人能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日 期: | ||||||
单位审核: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
考点审核: 考点盖章: 经手人签字: |
考区审核: 考区盖章: 经手人签字: |
丰都卫计发[2019]23号 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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