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凤泉湖高新区社事局,局直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拟于2020年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备案程序
(一)办理备案的对象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并于报名时提交已经市卫生健康局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
(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见附件1、2),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请于2019年11月8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潮州市医药研究所审查备案,报备案时必须同时附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西医类别、中医类别应分别汇总上报。逾期不在接受报名备案。
(三)各县(区)卫生健康局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辖区内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上报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西医类别、中医类别应分别汇总),报市医药研究所确认后统一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人员,将不能参加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
(二)2019年度已在我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0年度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2019年度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报名参加2020年度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三)请市医药研究所做好考试备案各项工作,并将材料汇总后送我局审核。
联系人:许立渲、黄林仪,联系电话:0768-2520468
电子邮箱:czsyyskw@126.com。
附件: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中医类别)
2、《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西医类别)
3、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填报)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附件 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1).docx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