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委,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 2020 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卫医秘〔2020〕5号)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一)各县区报名点具体审核时间分别如下:
1.谯城区卫健委报名点:2月4日-2月14日,咨询电话:0558-5121652
2.涡阳县卫健委报名点:2月4日-2月15日,咨询电话:0558-2868738
3.蒙城县卫健委报名点:2月4日-2月12日,咨询电话:0558-7815154
4.利辛县卫健委报名点:2月4日-2月15日,咨询电话:0558-8832050
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关注本人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县区卫健委通知或公告。
(二)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2020年2月4日-2月7日,亳州市卫健委医政科。具体审核时间分别如下:
1.2月4日上午(8:00-12:00):亳州市人民医院。
2.2月4日下午(14:30-17:30):亳州市人民医院。
3.2月5日上午(8:00-12:00):亳州市中医院
4.2月5日下午(14:30-17:30):亳州市中医院
5.2月6日上午(8:00-12:00):亳州康美口腔医院、亳州药都肛肠医院。
6.2月6日下午(14:30-17:30):亳州骨科医院、亳州爱尔眼科医院。
7.2月7日上午(8:00-12:00):亳州恒昌精神病院、亳州创伤骨科医院。
8.2月7日下午(14:30-17:30):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亳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亳州市疾控中心、亳州市中心血站。
市直咨询电话:0558-5121791
二、市级审核时间及地点
各县区现场审核结束后,由县区卫健委统一收取考生报名材料,报送至市卫健委进行市级审核。市级审核结束后,由县区卫健委、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收取考生需要补充的材料报送至市卫健委;逾期不接收补充材料,本次报名不接收个人报送的材料。
1.市级审核时间、地点:2020年2月18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亳州市卫健委七楼。
2.补充的材料报送时间、地点:2020年2月24日-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亳州市卫健委七楼。
三、市级审核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进行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市级审核时,每个考生提交材料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三)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专业型研究生还需提供专业学位证书。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
(六)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即报名考试系统中附表3)。
(七)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机构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需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八)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九)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申请参加“儿科、院前急救”加试的考生,试用期工作机构和工作岗位须符合报考条件,需提供《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2份。
(十一)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十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供从学信网打印的电子学历验证证明。
(十三)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报考的外地考生,需提供在该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半年以上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
(二)报名材料注意事项
1.每个考生的毕业证、助理资格证、助理注册证及相关证明等原件材料放在一起,排放按照助理资格证、助理注册证、毕业证、相关证明顺序进行排放(助理资格证、注册证第一页翻开排放),使用铅笔在第一个原件正上方清晰标注:县(区)+类别代码+顺序号(如:蒙城县+110+001);原件材料以左上角对齐,并在材料的左上角位置用长尾夹夹好。
2.每个考生提交的材料要按照“市级审核提交材料”的顺序进行排放、对齐,用订书钉装订。
3.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相关证件,要分别按照报考类别,依次排放。
4.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的,助理考执业,改用成人学历报考,成人学历须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试用期工作机构及学历专业需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起止时间”,历届毕业生截止到“2020年1月”使用期要满1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0年8月”试用期要满1年;专升本考生,使用本科学历报考,需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且本科、专科所学专业须一致。
5.各县区卫健委和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汇总统计《2020年亳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2020年亳州市医师资格考试人数统计表》、考生提供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2份等材料单独报送亳州考点。
6.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考生原件信息全部一致,原件材料必须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现场审核前,考生逐一核对全部报名信息填写是否准确,核对无误后签订《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
五、网上缴费时间
采用网上分阶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时间段为3月10日至3月30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进行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时间段为7月10日至7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受理考生补缴费申请。
2019年我省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继续在我省报名参加2020年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只需交纳医学综合笔试费。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健委要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人员实际情况,严禁挂靠报名,经核实属于挂靠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各县区卫健委要严格按照报名审核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审核通过的材料达到三个100%(符合报名率达到100%、材料完整性和质量达到100%、材料整理排序符合要求率达到100%)。现场审核过程中,发现并确认考生提交任何虚假材料的(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使用虚假材料报名”进行处理),将考生虚假材料等信息报送市考点,后期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的处理。同时,对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皖卫医〔2016〕31号)的规定,给予不良记分。
(三)市卫健委将各县区报名审核质量纳入年度考核。
(四)各县区卫健委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的保密工作,进一步强化和树立考生信息的保密意识,切实增强做好保密工作责任感,严格按照保密工作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报名考生信息保密工作。不得违规记录、储存、复制考生报名信息,不得泄露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机构等信息。对因工作失误导致重要信息泄密,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考生报名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亳州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
2020年1月15日
2020年亳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xls【92.5 KB】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doc【34.5 KB】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x【17.22 KB】
2020年亳州市医师资格考试人数统计表.xls【19 KB】
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18.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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