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试公告
(牡丹江考点)
为做好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试牡丹江考点考务工作,结合牡丹江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牡丹江考点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8月21-2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
二、考试缴费方式和准考证打印
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全面实行网上缴费和自行准考证打印。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选择相应的报考级别进行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3日24时,打印准考证时间请关注国家医学考试网,请广大考生按照规定时间缴费,未按照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参加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
三、考生须知
1.目前在牡丹江的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请尚在外地的牡丹江考点考生及时返牡。从境外、国内疫情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等返牡的考生,须按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相关检测,身体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必备6要件:所有考生须持①准考证考试时间最后一天的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指定牡丹江市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1,其他检测或第三方单位核酸检测结果不作为有效依据),费用自理;②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准考证(彩色打印、照片清晰);④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空项;⑤“防疫行程卡”和“龙江健康码”(现场扫码即可)。⑥个人防护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速干手消毒剂,自行准备透明文具袋存放防护用品)
3.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考试时间提前1.5小时到现场(按指引牌方向进入相应考室,不得随意在校园内走动)进行相关审核筛查工作,对于未完成相关审核筛查工作的,或相关审核筛查不合格的,或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或不服从工作人员指令的考生不得进行考试,干扰考试秩序人员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4.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的口罩),并与其他考生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有交头接耳、相互接触、传递物品等行为。
5.考生考试需携带考试备品:身份证、准考证、核酸检测报告、考生承诺书、手机(扫码时使用后统一上交,放到指定位置)。除此之外的其他物品(面巾纸、钥匙、烟、打火机等)均不可带入考场,特别是电子设备(如手机、手表、手环、烟、打火机、眼镜盒、口红等),一经发现立即按违纪处理。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试在即,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同时也需要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取得理想的成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考生考前和考中要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赴考要注意交通安全,希望在做好防疫安全的同时诚信考试。
附件:
1.牡丹江市核酸检测单位名单
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
附件1
牡丹江市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
医疗机构名单
1、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3、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
4、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5、牡丹江市中医医院
6、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
7、牡丹江心血管病医院
8、牡丹江市肿瘤医院
9、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
10、牡丹江市康安医院
11、牡丹江南山医院
12、东宁市人民医院
13、东宁市中医院
14、宁安市人民医院
15、宁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16、穆棱市中医院
17、穆棱市人民医院
18、海林市妇幼保健院
19、林口县人民医院
20、林口县中医院
21、绥芬河市人民医院
附件2: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样式)
姓 名 |
手机号 |
照 片 | ||
报考单位 |
||||
身份证号码 |
||||
现居住地 |
省 市 县 乡 村 | |||
本人承诺事项如下 | ||||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5、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6、本人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本人签字): 2020年8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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